(古晉訊)為鼓勵該會永久會員子女勤奮向學及提升教育素質水平,木中佛教會將設立一項教育獎勵金。凡合格之永久會員子女即日開始申請該項獎勵金,申請表格可向該會秘書處理事索取。
請於截止日期2010年10月31日前交回予負責人賴秀清秘書013-8099098或賴庥伶副秘書019-8886692。
欲申請該獎勵金者的父或母親必須是佛教徒,申請者的父或母必須是該會永久會員(入會費五十元)、會齡須超過一年。此外,申請者以2009年學年終成積符合規定,操行必須B等以上及本國各流源學校就讀的永久會員子女均可申請。
每名申請者只可申請一項永久會員學業優良獎勵金,然後填妥申請表格,連同學業總成積或會可文憑之復本,有關文憑復本須由校方蓋印簽証方為有效。
以下是申請獎勵金之準則:
●小學組:
一年級學生須全年學業總成積A等95巴仙或以上者;
二年級至三年級學生須全年學業總成積A等90巴仙或以上者;
四年級學生須全年學業總成積A等80巴仙或以上者;
華小檢定考試UPSR須考獲7科A者;考獲6科A及1科B者或考獲5科A及2科B者即可。
●中學組:
初級文憑PMR獨中統考至少考獲5科A等,3科B等或以上者。
教育文憑SPM獨中統考須考獲A等成積,並至少考獲6科A等,3科B等或以上者。
高等教育文憑STPM至少考獲4科總積分3.0分或以上者。
發布日期:2010年10月22日星期五下午2:34p.m
資料來源:國際時報第B2版